考研失敗后找工作找的頭禿,最近終于有一家各方面都比較符合我預期的公司給了我offer,本來滿懷期待的準備投入新工作,但是入職半個月我快被這個公司的奇葩制度給勸退了...
上周公司領導在大群里發了一個通知,大概的意思就是說現在大環境不好,公司需要全面調整戰略,為了激勵銷售運營團隊的業績,以后要將團隊里每個人的業績分為紅、黃、綠碼。業績前60%的為綠碼,60%-30%為黃碼、30%以下的自然就是紅碼了。kpi沒有上限,其實就是讓團隊里卷起來看誰做的多。得了黃碼的人按比例扣當月績效,得了紅碼的人直接扣完績效,還要讓你進行3-5天的強制事假(在公司照常上班但是不給錢的假),連續3個月紅碼還將被總公司約談。
這通知一下子給我干懵了,這不是業績差就要給公司白打工的意思嗎?妥妥的霸王條款!我一時激動就跑去問了下帶我的老員工,之前有這樣的制度嗎?這半個月里也沒說過還有這種要你白打工的情況啊,老員工偷偷的和我透露說這種情況很常見,領導都是一陣一陣的,之前還曾讓全公司的人去賣貨,運營、行政什么的都上,個人業績和整體部門掛鉤,部門業績不達標你個人業績再好也要扣工資,她們都習慣了...
我又是一整個大震驚,不經為我未來在這個公司的職業生涯開始擔憂了。團隊這么卷,我一個剛入職的新人還怎么干的下去。我目前只學了一些基礎工作,就要和他們干了好幾年的老員工一個業績指標,這不得天天紅碼,月月被約談?我打算干完這個月就直接跑路了,要不后面不知道還有什么奇葩制度等著我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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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現實生活中很多公司是實行績效考核的,績效考核往往會與勞動者的工資相關,考核成績好的,勞動者的工資可能會比較高,良好的績效考核制度有時是提高勞動者積極性的方法,但往往也有一些公司是績效考核制度不那么人性化,那么像樓主公司規定的這種績效考核制度是否合法呢?斑斑也幫樓主咨詢了專業律師:
現在業績直接與工資掛鉤,但是業績不達標能否扣工資,還得看回勞動合同是否有相關約定而定。具體內容如下:
1、如果勞動合同約定,在業績不達標時,可以根據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扣錢的,那就可以扣錢?坼X后的工資,不得低于當地最低的工資標準,但如果雙方在損失發生后另有約定的除外。具體而言,就是一個月扣工資不能超過當月工資的20%,并且扣除后的剩余部分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,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資部分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,就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。
2、其實,現在很多公司就是已經給出個底薪,業績是另外劃出一部分資金,作為考察員工的工作表現。但要是公司規定的達標的業績遠遠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內做完的,公司員工還可以就協議的內容要求重新協商處理。要是協商不下來的,就采取勞動糾紛的解決辦法,通過調解、仲裁等有勞動部門介入的方式處理。
3、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,那么在業績不達標時,用人單位不可以擅自根據規章制度克扣工資。若遭遇此情況,可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處理或提起勞動仲裁處理解決。通常上,關于業績的問題,公司一般會跟勞動者在合同中說好,所以,勞動者在答應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盡量明確里面的條款,避免今后產生不必要的紛爭。